专业律师
胡成红律师
江苏-盐城
从业1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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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刑事案件、损害赔偿、婚姻家庭
执业律所:
江苏盐城中盐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0099*********
办公地址:
盐城市毓龙东路51号东首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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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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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过12369他们说我们不管生活垃圾
这也属于环保治理范围
现在请问律师:1.房产证上写了她的名字是否就要分割一半房产给她。2.离婚时如果是我先提出和她先提出由什么区别。3.在买房时我与父母签的协议:房子买给我只能居住,不能买卖、转让。是否由法律效
只要查明你方于05年1月购房时交款人是谁即可,即开发商出具的收款收据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就行: 1\\\\\\\\如是你父母的名字,则在婚后你们将房产证上登记为你夫妇的名字,则视为父母对你夫妇的赠与,就为夫妇的婚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共同分割. 2\\\\\\\\如收据是你一个人的名字,则在婚后办的夫妇的名字,但却没有双方关于此房共有的约定的,如协议,则此房只能为你婚前的个人财产.
回迁户要交这么多的税吗?
税应是购买人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