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律师

曾良军律师

曾良军律师

湖南-长沙
从业13年 主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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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损害赔偿、合同纠纷、婚姻家庭
执业律所: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
14301*********577
办公地址:
湖南长沙市韶山北路139号文化大夏十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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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大疾病休假,在多长时间内是带薪的?
【律师回复】 你好,你的咨询属于职工患病期间以及患病期间待遇问题,现根据你提供的信息作如下回复: 一、你的医疗期限,是由你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来确定的。 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3条的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因此,你可对照上述规定,计算出自己的患病医疗期限。 二、你在医疗期间,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医疗期间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的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同时,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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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专业、诚信、敬业,感谢曾律师
2012.05.18 来自 187****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