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要求赔那些费用?以后可能发生的治疗费用可否要求赔偿?2.若诉讼有效期过,不愿承担相关费用,怎么办?
医疗费,护理费,适当的营养费与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后发生的治冶费可要求赔偿;
只要你有向对方主张权利,会发生时效中断的事由,不必太担心时效的问题,否则,相关费用发生后一年内必须起诉.
办理独生子女证的 有额外产假么
福建省人口与计生条例第38条
家庭里,俩个人解除婚姻,是否财产分一半?
无书面约定,一方又无法定过错情形的,是平均分割.
他用我的姓名和学籍上学,现在和我同姓名,这是不是叫侵犯姓名权
要求对方到派出所办理姓名变更,属于侵犯姓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