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对法院的法律效力
1、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了法院的管辖权。如选择了仲裁即排除了法院管辖。关于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管辖权的效力为大数国家所承认。但是亦有少数国家规定:仲裁协议不能完全排除法院对争议案件的管辖权,或者规定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时可向法院提起上诉。但在我国仲裁裁决被撤销或被拒绝执行,当事人如不能重新达成仲裁协议,
法律常识
2020-09-30
仲裁协议的基本形成
(1)仲裁条款:专指合同中规定的将争议提交仲裁的条款.它是在一份有双方当事人签字的合同文件中,专门规定将合同当事入之间的争议提交仲裁的一条规定。仲裁条款是最常见的仲裁协议的形式.尽管仲裁条款是整个合同的组成部分,但它被视为一项单独的合同。其有效性并不取决于合同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在包含仲裁条款的合同因
法律常识
2020-09-30
人民法院执行仲裁裁决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1、须有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国内仲裁裁决和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管辖法院有所不同。如果是国内仲裁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则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具体由哪一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实践中一般是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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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30
关于仲裁协议异议的处理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法律常识
2020-09-30
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划分的原则
(一)劳动争议仲裁与劳动监察的区别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因劳动权利与义务引起的纠纷。劳动争议概括为两类:一类是因为适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条件而发生的争议,另一类是因指定或变更劳动条件而产生的争议。仲裁也称公断,其基本含义是有一个公正的第三者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作出评判。劳动争议仲裁是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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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30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
根据《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原劳动部《关于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几个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5]338号)等有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下列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1)因执行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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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30
人事争议仲裁的范围和条件要求
为了切实做好人事争议处理工作,确保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单位和个人依法行使权利,维护社会稳定,国家人事部先后颁布了《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人事争议处理办案规则》第一、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定了以下争议适用于人事争议范围:1、国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2、事业单
法律常识
2020-09-30
人事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
人事争议仲裁受案范围,包括对象范围和案件范围两个方面:从对象范围来看人事争议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社会团体与工作人员之间发生的人事争议。从案件范围来讲,是指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哪些争议可以申请仲裁,哪些争议不可以申请仲裁。按照《重庆市人事争议仲裁条例》所规定的受案范围来讲,主要包括
法律常识
2020-09-30
我国《仲裁法》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我国《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同时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
法律常识
2020-09-30
我国海事仲裁范围有哪些?
1、租船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或者提单、运单等运输单证所涉及的海上货物运输、水上货物运输、旅客运输争议;2、船舶、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的买卖、建造、修理、租赁、融资、拖带、碰撞、救助、打捞,或集装箱的买卖、建造、租赁、融资等业务所发生的争议;3、海上保险、共同海损及船舶保赔业务所发生的争议;4、船上物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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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