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产后未拿到房产证想转让可以吗?
王卫永律师
2009-02-18
[律师回复] 以往的做法,未取得房产证的物业若要进行转让,只要业主提供购房发票、完税证明及开发商签出的“同意转让证明”即可进行交易(若开发商破产的,买卖双方到房管局交易中心签署“具结书”,说明买方在知情情况仍愿意购买也可进行交易。
05年5月11日后,国家七部委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规定: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 (控制的严格)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但实践中还是存在转让的情况,有其特殊的操作手法,这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设计房屋买卖合同,即使以后办不出证或者很久之后办出证,一样可以出卖人的权益不受损失。

房屋赠与需要交税吗?
王卫永律师
2009-02-18
[律师回复] 对于赠与房产,业主可不必交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但需缴纳相应的契税和其他手续、工本等费用。
持双方的继承、赠予公证书,连同房产证、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夫妻双方共同出让等证明,到地税局直接办理完税手续即可。
具体来讲就是先要去公证处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赠与过户。
需提交材料:
1、 房屋所有权证;
2、 赠与双方(包括赠与方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4、 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书;
5、 赠与公证书;
6、 产权界定卡复印件;
办事程序:
1、 赠与双方本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赠与公证书到办事窗口领取房地产赠与申请审批书。
2、 赠与双方(包括赠与方配偶)持填写后的赠与申请审批书及其他需提交材料送交办事窗口,经工作人员审核。
3、 工作人员内部作业。
4、 赠与双方交纳契税、土地出让金及手续费。
5、 约定时间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何时申请强制执行不过期?
王卫永律师
2009-02-18
[律师回复] 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此条规定了当事人申请执行的期间统一为两年,之前旧民诉法规定的申请执行期间区别自然人和法人。一方为自然人的申请执行期限为一年,双方都非自然人的申请执行期限为两年。并且本条明确规定,申请执行时效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房产公证后办不到过户该怎么办?
王卫永律师
2009-02-10
[律师回复] 案情你讲的不是很清楚,所说的房产公证是不是指赠与合同公证,如果是这样,意见如下: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尽管《民通意见》第128条规定赠与合同为实践合同,但是《合同法》第186条规定其为诺成合同,故前者失效。
经公证证明后需办理房地产所有权转移、变更登记手续的,应当在出具公证书之日起两个月内,到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逾期提出申请者,应向房地产管理机关说明理由,房地产管理机关视情况予以办理。 你可以申请办理产权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
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