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吴彦律师
辽宁-大连
从业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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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处房屋由其亲姐姐居住。未留遗嘱,请问其姐姐居住的使用权房屋,可以更改成她自己为承租人么?
根据大连市公有住房管理规定第二十条:,与原承租人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共同居住人,符合关于重审公有住房过户条件的,可以申请为新的承租人,包括户籍在该房内,实际居住,且无其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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