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者受伤谁来承担责任
提供劳务者受伤谁来承担责任?基本案情2021年4月20日,李某某在海口市美兰区招劳务人员摘荔枝,附近村民张某等十几个人前来。李某某与众人约定,劳务费日结、每日180元,工作时间为八个小时,并安排了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张某等十余人同意提供摘荔枝的劳务,在摘荔枝过程中,张某不慎从树上倒下,导致小腿受伤。
法律随笔
2022-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