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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吗?

找法网原创 2017-02-22 10:07:13

现实生活中,遭遇被人打伤、诽谤侮辱等情况时,受害人报警,警方不是一定会以刑事案件立案的,即便警方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了,移交检察院后,检察院也不是一定就会提起公诉的。这时,受害人有证明犯罪嫌疑人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可以自己到法院起诉,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刑事自诉案件

根据刑法规定,不是所有刑事案件,都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有一部分刑事案件是由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自己到法院立案起诉的。一般存在以下三种类型的刑事案件,是自己到法院立案起诉的: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刑法规定,以下几类案件属于“不告不理”的案件,受害人不主动到法院提起诉讼的,公安机关、法院等司法机关是不会主动干涉的。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

(3)虐待案;

(4)侵占案。

2、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1)故意伤害案;

(2)非法侵入住宅案;

(3)侵犯通信自由案;

(4)重婚案;

(5)遗弃案;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

(7)侵犯知识产权案;

(8)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3、受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需要注意的是,受害人或受害人亲属提起到法院立案起诉,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应该自行准备充分的证据,否则,法院会说服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的。

因此,对于刑事自诉案件而言,最重要的首先是收集、准备证据资料。要是在收集证据资料、法院诉讼方面存在困难的,可以委托专业的刑事辩护律师协助进行法院诉讼,避免因证据不足而被法院驳回起诉或者判据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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