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形主要有,认定犯罪的主要事实不清楚,收集到的证据之间相互矛盾的;犯罪构成要件存在欠缺的情况。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找法网小编整理了可退回补充侦查有什么情形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可退回补充侦查有什么情形
可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形有:
1.主要犯罪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2.犯罪构成要件欠缺的;
3.主要情节未予查实的;
4.遗漏重要犯罪事实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案犯罪嫌疑人的;
5.其他对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的事实尚未查清的。
二、什么是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
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案件中的部分事实情况作进一步调查、补充证据的一种诉讼活动。案子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从新打回公安进行的才算补充侦查。
三、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最多有几次
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最多有两次。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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