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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调整,真能让人叫苦?

2019-04-12 0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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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公积金月最高免税额2179元高收入者叫苦”的新闻,对广州市200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所可能波及的社会高收入阶层的反应有一个“速描”。那么住房公积金将因此成为有效调节收入差距、“劫富济贫”的分配工具吗?报道的调门很有趣,笔者却远远没有那么乐观。毫无疑

“公积金月最高免税额2179元 高收入者叫苦”的新闻,对广州市200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调整所可能波及的社会高收入阶层的反应有一个“速描”。那么住房公积金将因此成为有效调节收入差距、“劫富济贫”的分配工具吗?报道的调门很有趣,笔者却远远没有那么乐观。

毫无疑问,免税额和免税比例“双封顶”的新政,在某种程度上,是在回应“公积金制度的运行已经偏离原意”的各种质疑——其中引起较大反响和争论的,是世界银行在去年11月14日发布的《中国经济季报》中提到,中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使收入较高的家庭受益。本应是“高收入者不补贴,中低收入者较少补贴,最低收入者较多补贴”,通过“社会性、互助性”的方式,为普通老百姓提供一个市场化解决住房问题的重要参与渠道。在现行制度安排下实际效果却适得其反。而这些有失公平、效率低下的弊端,已经让这项施行踏入第13个年头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背上“问题少年”的骂名。

新政在制度设计上其初衷无疑是好的,力图阻塞逃税漏洞、提高缴存公积金的“公平性”。然而正如美好的远景未必能导引令人满意的现实,从政策初衷到实际效果之间,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从报道可以看出,新闻中的采访对象基本上没有涉及垄断行业的员工,所谓叫苦连天的,只是那些外企、私企领域如保险业的员工,凭借垄断地位而获得较好效益的电力等国企的职工却“闷声发大财”。我们可以展开合理想象:那些财大气粗的垄断行业既然不吝于给员工发放“第二份工资”(民众对于住房公积金成为某些国企员工变相福利的戏称),他们会在乎每个月损失的一些税钱吗?不少市民觉得无所谓,“最多就影响一两百元吧”的描述从另一个角度作出佐证。

报道中还有一个细节耐人寻味:某单位的财务人员告诉记者,原本该单位按照20%的最高缴存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但是缴存基数只是职工的岗位定额工资,并非职工的实际工资,“经过咨询公积金中心,原来缴存基数是要按照职工的实际工资确定的”。无意中泄漏了“天机”——缴存基数的定义可以这么含糊,岗位定额工资可以跟职工实际工资混为一谈……而这样的操作竟然是职能部门容许的。政策原则都可以这么有弹性,不能不令人忧虑,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能力和执行力度,能否保证新政在实际操作中不会给那些高收入者规避的空间。

调整公积金月最高免税额和最高免税比例,只是在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归集环节做一些文章,而公积金制度所遭人诟病的弊端却不仅存在于这一环节。在支取、贷款的审批程序上如何在严谨之余避免繁琐,保证其人性化、便利化;在管理上如何提高被高比例沉淀的资金其运作水平、防止被挪用贪污等等,显然也需要更有助于提升公平感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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