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谁提出的

2020-11-24 14:5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国家实行民主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企业实行民主有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就是职工民主选举代表,代表其行使决策重大事项的权利,保证了职工的参与权,有利于实现职工与公司的平等。今天找法网小编对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谁提出的以及具体内容进行解答。

​  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谁提出的

  按照1986年9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事业单位职工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监督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由企业全体职工直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组成。职工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谁提出的

  二、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职代会应行使的职权是:定期听取厂长工作报告,审议企业经营方针、长远和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自有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审议通过厂长提出的经济责任制方案、工资调整计划、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奖惩办法以及重要的规章制度,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有关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评议、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并提出任免和奖惩的建议。最为明显的体现在《劳动合同法》。其明确规定了企业制定规章制度的民主程序,对于关乎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必须经过职代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这是法定必经程序。

  三、职工代表大会与工会的区别

  两者性质、任务不同,代表机构也不同。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是企业的工会委员会,企业工会委员会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而企业绝大多数职工是工会会员,有的单位职工代表同时又是会员代表,所以,这两大组织人员有时存在重叠情况。

  综上所述,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虽是条例所规定,但是其存在的必要性已经使其逐渐体现在法律规定中,并与劳动制度相衔接,很好的保护了劳动者的权利。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谁提出的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37247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