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欠薪员工可离职
李先生最近工作很不顺心,由于公司效益不好,已经连续三个月没发工资了。目前,他联系到一家更大的公司,他想跳槽。由于与单位的合同还有大半年,他提出辞职后,公司以目前缺人为由拒绝,而且对工资待遇没有任何承诺,提出“应按合同办事”。李先生认为很不公平,他想咨询律师:现在他自行离职,是否为违约行为?离职后单位拖欠的工资还能要回来吗?
律师解答: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公司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员工工资,即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员工有权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结合本案,当事人三个月都没有拿到工资了,显然符合上述条件。因此,他可以自行离职,不须经过公司同意,不存在违约。另外,用人单位必须补发拖欠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