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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教师产假国家规定

2021-06-29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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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关于婚假和产假的假期,相信现如今我国大多数的公民对于这一法律常识都是比较了解的。但是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在各省市制定的产假的天数都是不一样的,国家允许各省市政府部门自己制定产假的期限,那么广东教师产假国家规定是怎么样的,一起和找法网小编来看看吧。

  一、广东教师产假国家规定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顺产的,98天;难产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15天;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42天。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取出宫内节育器的,1天;放置宫内节育器的,2天;施行输卵管结扎的,21天;施行输精管结扎的,7天;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同时施行两种节育手术的,合并计算假期。

  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假期期间,包括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统筹地区规定增加生育津贴计发项目及期限的,从其规定。

广东教师产假国家规定

  二、国家规定的工资发放标准

  1、保胎假工资:休假期间工资按照病假发,但是需要医院开具相应的证明。

  2、产前15天休假工资:工资按照每月实际工资的八成发。

  3、产后假工资:领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是国家补贴,实际得到的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并不相等。当然两者也不能同时享有。

  4、哺乳假工资:六个半月按照工资的八成发,如果还有延长,则按实际工资的七成发。

  三、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每个人在休产假之后拿到手的工资都各有不一,但基本上也应该相差不大。为什么每个人的工资不一样,但是又基本上离不开一个固定的数字。产假期间工资究竟是如何计算的呢?

  产假期间工资是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为准,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高出部分,不做扣除。

  以上就是关于广东教师产假国家规定的相关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广东省政府制定的产假的休息天数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针对流产,生双胞胎,难产等不同情况,所制定的产假的天数都是不一样的,更多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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