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非因工死亡”?司法实践倾向性意见:除工伤死亡外,其它原因导致的员工死亡均可认定为非因工死亡。实践中,也不排除部分地区认定犯罪导致的死亡、政治性自杀、畏罪自杀不享受非因工死亡待遇。广东省内非因工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深圳无;《社会保险法》颁布后部分地市有判例不支持)、一次性抚恤金。
《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第三十二条
参加本市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六个月的参保人或者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按规定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由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保险条例》第四十一条
在本市享受按月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死亡或已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员工非因工死亡的,其死亡时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享受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标准为:
1、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2、一次性抚恤金以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供养亲属为1人的,支付上述基数的6倍;供养亲属为2人的,支付上述基数的9倍;供养直系亲属为3人及以上的,支付上述基数的12倍。
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综上所述,非因工死亡的原因很多,根据法律的规定是没有赔偿的,但每个区域的具体的规定不一样,要根据本地区的政策来确定,此内容仅供参考。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非因工死亡的定义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或者其他疑问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