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成立劳务派遣公司的条件

2021-06-25 11:0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根据人社部统计数据,我国目前有劳务派遣工人2700万。国有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大量存在劳务派遣工,部分央企、国企甚至有超过2/3的员工属于劳务派遣工。那么成立劳务派遣公司的条件是什么?还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成立劳务派遣公司的条件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二节第五十七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注册劳务派遣公司所需材料:

  1、实际的注册地址产权证复印件及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必须需要实地经营);

  2、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3、注册资本要求达到50万(注册资本必须要一次性到位,不可以分批到位);

  4:明确经营范围及股本比例;

  5、提供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劳务派遣协议文本以及劳务派遣员工劳动合同(体现、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6、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二、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起源于20世纪的资本主义国家美国,后传至法国、德国、日本等国。90年代在我国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中,出现了为安置下岗职工而产生的劳务派遣,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年薪通常为2-3万。派遣工一般从事的多为低技术含量工作,如保洁员、保安员、营业员等工作,劳动者一旦年老体弱,劳动能力下降,派遣单位就会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其续签。

  三、岗位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66条规定:

  劳动合同用工是中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上面的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法律知识。综上可知,相信很多人都对怎么成立劳务派遣公司有了一定的认识,以后再面对这样的问题再也不会感到棘手。可见多了解法律知识对我们的生活有很大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8838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