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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是怎样

2021-07-02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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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就劳动能力的丧失来看,具体可以分为三种,就包括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以及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实践中,不管是哪种程度的丧失都有具体标准的。那到底劳动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是怎样的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植物状态或去皮层状态。

  2、真性或假性延髓麻痹。

  3、四肢瘫肌力4级以下(含4级)。

  4、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3级以下(含3级)。

  5、中度(含中度)以上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

  6、严重肌肉疾病(全身型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等)。

  7、单肢瘫肌力2级以下(含2级)。

  8、完全性混合性失语。

  9、智能障碍,IQ测试≤45。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是怎样

  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有哪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三肢瘫或二肢瘫肌力4级。

  2、单肢瘫肌力3级。

  3、完全性运动性失语。

  4、智能障碍,IQ测试46~54。

  5、癫痫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有哪些发作每月3次以上(含3次)。

  三、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有哪些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治疗无效者:

  1、轻度非肢体瘫的运动障碍。

  2、肌肉疾病影响工作。

  3、不完全性失语。

  4、智能障碍,IQ测试55~84。

  四、劳动就业的基本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第十至十五条规定,劳动就业有五项原则:

  1、平等就业原则,指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权利和就业机会。

  2、相互选择原则,指劳动者自由选择用人单位,用人单位自主择优选择劳动者。

  3、竞争就业原则,指劳动者通过用人单位考试考核竞争取胜而获得就业岗位。

  4、照顾特殊群体人员就业原则,指指谋求职业有困难或处境不利的人员,包括妇女、残疾人、少数民族人员、退出现役的人员。

  5、禁止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就业原则,指用人单位禁止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标准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里面,很显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最严重的,此时可以说劳动者已经不具有了劳动的能力,那么此时对该劳动者做出的赔偿显然也就是比较多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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