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案件中的证据保全一、适用条件 与诉讼案件一样,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二、启动方式 (一) 当事人申请。 (二) 仲裁委员会将当事人申请提交人民法院。注意点: 1、仲裁委员会对于当事人的申请无审查权。 2、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无权依职权决定进行证据保全。 3、当事人是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申请。三、管辖 因国内仲裁和涉外仲裁而不同: 1、国内仲裁,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 2、涉外仲裁,证据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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