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劳动争议纠纷解决的举证责任问题案例

2019-05-14 18:1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推荐阅读:劳动法举证责任劳动争议仲裁庭的庭审纪律【淄博伤残鉴定】拂去工伤赔偿案件的“劳动争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小述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庭审要求劳动争议仲裁费用问题劳动争议仲裁中企业需注意的问题劳动争议仲裁时效问题【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不服劳动争议
推荐阅读: 劳动法 举证责任 • 劳动争议仲裁庭的庭审纪律• 【劳动争议伤残鉴定】拂去工伤赔偿案件的“劳动争•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小述• 劳动争议仲裁管辖、庭审要求• 劳动争议仲裁费用问题• 劳动争议仲裁中企业需注意的问题•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问题•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不服劳动争议仲裁的起

  用人单位也有举证责任案例:

  小王是服装导购员,经常在周末加班,可公司却从来没有支付过加班费。“像小王这样的情形太常见了。”李经纬说,虽然劳动法明确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加班工资,但劳动者想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权的路却很艰难,主要是如何举证证明自己加了班、加了多少小时的班,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不可能提供给劳动者,有很多劳动者迫不得已只能提供自己平时记载的加班记录,但因该证据为劳动者单方制作,如果没有其他的证据相佐证,用人单位又不承认,则不能认定存在加班事实,无法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为了解决劳动者维权难的问题,第九条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拿本案来说,小王主张加班费,服装公司认为不存在加班事实的,如果单位存在考勤记录等证据,小王可以要求服装公司提供,如果服装公司拒不提供,应认定小王的加班事实存在,服装公司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对于本案中服装公司在2009年6月之前一直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数额向小王足额支付工资,小王有权要求公司支付转正工资与试用期工资的差额。李经纬说,服装公司与小王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两年,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限是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所以,服装公司至少从2009年3月开始就应当足额向小王支付工资。对于此项权利主张,小王可以提供工资存折等证据证明公司没有足额支付2009年6月之前的工资。

相关文章阅读:

 ·解决淄博 偷偷录音不算数

  对用人单位主管的秘密录音、录像,一般情况下不能证明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由网页证据编写成txt(文本文档)格式的书面证据,没有出庭效力……昨日下午,市劳动仲裁专家在《劳动纠纷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发布会上提醒,在面对劳动纠纷时,“劳动者需要收集的是有效证据”。

  前不久,一位在外企工作多年的黄小姐就吃了“无效证据”的亏。被公司解聘后,她索要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但公司以“双方为劳务关系,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予以拒绝。恼怒之下,黄小姐把和外企人事主管进行的一段争吵对话偷偷录下来,送到了劳动仲裁机构。谁知仲裁机构不予支持,并劝她放弃该录音,理由是———这些秘密录音没有得到对方承认,不是合法程序。莫说赢不了官司,黄小姐还有可能被控侵犯公司高管的隐私权>>详细

  ·劳动者承担加班费举证责任,公平吗?

  最高院新出台的司法解释是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劳动者主张加班费应该自己提供证据证明其所主张的加班事实是否成立,劳动者若提供不出加班证据,且用人单位不予承认的情况下,驳回劳动者的仲裁或诉讼请求。原本的处理方式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长期以来就劳动报酬争议问题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若用人单位不能提供证据或者提供不出否认加班事实的证据,则推定劳动者所主张的加班事实成立,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加班费>>详细

 ·最高法合理分配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

  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这次的司法解释明确了合理分配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司法解释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此前,在实践中,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劳动者举证存在加班具有一定难度>>详细

免费法律咨询请点击发布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158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