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朱先生向本报打来法治热线咨询劳动合同的相关问题。朱先生说,他入职到新公司已经3个月,发现公司制度与劳动合同的很多约定都大相径庭,例如工作时间、加班待遇等。就此,朱先生咨询律师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不一致时该如何适用?
解答: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其单方制定的用于规范其生产经营秩序的内部规则,属于用人单位单方享有的经营管理自主权范畴,而劳动合同则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订立的,是双方合意的结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6条,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时,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因此在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不一致时,经劳动者请求,应优先适用劳动合同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