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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必须先调解吗

2019-11-26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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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拖欠或少支付劳动者工资、无故除名、辞退、不交社保等劳动争议屡见不鲜,劳动者处于弱势一方时常求助无门。很多人认为劳动争议必须调解。其实不然,调解并非劳动争议的前置条件,劳动者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先经过调解委员会调解,在申请仲裁或提起送。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将为大家整理关于劳动纠纷必须先调解吗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一、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的范围是: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处理劳动争议的方式有哪些

  1、双方当事人自行或委托工会、律师等他人进行协商解决。

  2、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地区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外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向所在区县的外地劳动力劳务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阶段,提起仲裁的一方当事人可申请撤诉,也可以与对方达成和解。

  4、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5、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生效的调解书或裁决书,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6、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且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提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通过12333电话、劳动保障服务网或直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将依法查处,并为举报人保密。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且已经依法进入劳动保障监察程序,劳动者就相同请求事项又向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提出处理申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不再重复处理;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规定进入仲裁或者诉讼程序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三、劳动纠纷必须先调解吗

  劳动争议不是必须先调解,调解不是劳动仲裁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必须要经过劳动争议处理机关的仲裁,对于仲裁不服的,劳动者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才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条件。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由找法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劳动纠纷必须先调解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劳动争议的救济方式多种多样,大家一定要选择正确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劳动争议不必先经过调解。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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