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在校学生 劳动合同

2019-05-09 09:0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在校学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没有做出规定,实践中应继续执行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即: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被视为就业,也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作出这样的规定,原因有

在校学生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没有做出规定,实践中应继续执行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即: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被视为就业,也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作出这样的规定,原因有二:首先,学生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劳动者,他们参加劳动的时间也非常少,所以从事这样的勤工俭学不能被视为就业;其次,学生到用人单位勤工俭学,应当就工作任务、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等方面签订协议,但这种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因为勤工俭学的学生并未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真正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在安排在校学生勤工俭学时,可通过学校、学生签订三方协议,约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8019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