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震 实习生 柳芳)“市场强制收我们320元的劳务管理费,请问合理吗?”昨日,在长丰水产批发市场做搬运的农民工来电询问。
这些农民工说,从12月起,市场办公室强制他们,按每月150元的标准先交两个月的劳务管理费,另外交20元买工作服,工作服是一件“红马甲”和一顶红帽子,如果不穿它就不能在市场内揽活。
水产市场进入了旺季,多数搬运工想多赚钱回家过年,就咬牙交了费。还有10多名刚来不久的农民工,不愿交费就在市场里“打游击”,但时常受到保安驱赶。
据该市场负责人王经理介绍,市场里的搬运工流动性很大,以前和客户发生扯皮打架的事,派出所却找不到人,现在向搬运工收费是为了规范管理,一方面登记他们的详细信息,另一方面约束他们的服务和收费标准。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政策法规处负责人彭燕娥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不得收取劳动者任何押金、证件等,如果这些搬运工和市场之间是劳动关系,那么市场的做法就不对,但搬运工首先要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鉴定是否是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