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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理

2021-07-03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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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我们大家的生活中,有时候经常是会因为工作的愿意跟单位或者企业发生纠纷或者冲突的,这样的话很有可能导致自己离开当前的企业,那如果是换新工作的话就需要出具跟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那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理?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理

  证明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予以证明,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时用人单位应该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理

  二、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项目

  (一)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用人单位的原因造成劳动合同无效的;

  6、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二)无过错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由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而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

  4、用人单位依法进行裁减人员的情形,对被裁减的人员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因此,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合同不能随意为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否则,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经济赔偿金。具体而言,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须符合以下要件:

  1、用人单位有合法具体明确的录用条件;

  2、录用说明书要事先公示或告知;

  3、不符合录用条件须有证据证明;

  4、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须在试用期内。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理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想证明自己已经离职或者说已经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只要向现在的企业提供原单位开出的离职证明书就可以啦,这是法律中规定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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