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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合同和劳动合同是同一份吗

2021-08-06 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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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试用期合同和劳动合同是同一份吗?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定要订立劳动关系,就需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中的。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只是约定试用期,是违法的。接下来就跟随找法网小编一同来了解试用期合同和劳动合同是同一份吗。
试用期合同和劳动合同
一、试用期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合同和劳动合同是同一份。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二、试用期合同和转正合同合在一起签的吗
试用期合同和转正合同合在一起签的。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4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简单从法条上看,你签署这类试用期合同,本质就是劳动合同,其中约定的试用期不成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2款的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签了劳动合同的可以辞职吗
已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在劳动合同上约定试用期的,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未在劳动合同上约定试用期,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可以去邮政局用EMS快递“辞职书”, 收件人单位处写明用人单位名称,收件人是用人 单位的人事部门,没有人事部的写法定代表人名字。寄单上物品栏注明是“辞职书”,保留好该寄单以证明提出了解除通知。如果到期后用人单位拒不办理离职手续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或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如果不符合上述要求,因未做满一个月辞职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劳动者可以拒绝。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未依法缴纳的,劳动者可以向社会保险稽查大队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也是可以辞职的。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试用期合同和劳动合同是同一份吗”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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