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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受伤维权要走什么途径?

2012-12-26 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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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近日,本报政策咨询台不断有劳动者咨询,他们遭遇了工伤,用人单给付了一些医疗费后,就不管他们了,他们想弄明白,当遇到这种情况该怎办?本报政策咨询台现回复如下:劳动者遭遇工伤导致伤残乃至死亡,劳动者可走以下途径讨要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工伤医疗待遇。首

  近日,本报政策咨询台不断有劳动者咨询,他们遭遇了工伤,用人单λ给付了一些医疗费后,就不管他们了,他们想弄明白,当遇到这种情况该怎ô办?

  本报政策咨询台现回复如下:劳动者遭遇工伤导致伤残乃至死亡,劳动者可走以下途径讨要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工伤医疗待遇。

  首先,要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要确定伤残是否属于工伤的范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β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认定为工伤,用人单λ就要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所在单λ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劳动者才能提出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针对提供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调查核实后,若属实,应及时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

  工伤认定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规定,劳动能力受影响的,员工应该进行鉴定,以便凭鉴定结论领取医疗保险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员工就可凭《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至第四十五条的规定领取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工伤康复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以及生活护理费用。费用由用人单λ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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