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就业协议不能替代劳动合同

2012-12-26 18:19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之前签定的就业协议即自动失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因此,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小王2008年7月大学毕业后,到某食品公司工作。工作一段时间之后,小王以公司一直没有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求终止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不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2200元。

  公司辩称,公司曾在2008年6月与小王签订了一份就业协议,已就工资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内容与劳动合同无异,因此无需再签订劳动合同。

  仲裁部门审理后认为,就业协议的作用限于对学生就业过程的约定,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就业协议即自动失效。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因此,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仲裁部门遂认定公司与小王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裁决支持了小王的请求,要求公司支付给小王双倍工资2200元。

  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刘安财认为,现在有些企业,用人时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以就业协议当说辞,殊不知这是违法的。所以当员工遇到这样的情况时,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更多精彩请关注劳动合同频道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00455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