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豫政办[1995]74号文件规定,参考银行存款利率,经研究,决定2001缴费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年利率为2.7%,使用期限为2001年7月至2002年6月。
参见:关于公布2001缴费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利率的通知(豫劳社养老[2001]16号)
发布日期: 2001年6月13日
执行日期: 2001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