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 使用新的职工平均工资后,单位缴费基数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使用2005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但生育拨付待遇按照2005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因此,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正常生育待遇标准提高到8639.5元,较去年的7319元增加了1320.5元;持生育指标不满6个月流产费用提高2879.8元, 较去年的2439.7元增加了440.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