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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怎么算?

2017-05-16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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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随着国家人口老龄化的发展,生育政策也是在不断完善。而自从国家全面开放二胎政策以后,有关于二胎的话题就一直在被讨论。人们除了关系国家改革的因为老龄化问题严重而带来的养老问题之外,当然生育二胎最重要的还是生育保险的报销问题了。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有的国家又叫生育现金补助。我国生育津贴的支付方式和支付标准分两种情况:一是,在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支付标准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期限不少于90天; 二是,在没有开展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地区,生育津贴由本企业或单位支付,标准为女职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资和物价补贴,期限一般为90天。

  部分地区对晚婚、晚育的职业妇女实行适当延长生育津贴支付期限的鼓励政策。参保了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宝宝后,可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领取生育津贴。往往女职工们会关注生育津贴可以领多少,也就是生育津贴怎么算的?对此,找法网小编在下文跟大家详细分析一下:

  一、生育津贴怎么计算?

  1、生育津贴金额=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

  2、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3、生育医疗费用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备注:生育津贴要在生小孩后,五个月内办理。

  二、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产假天数

  (注:假期天数,各地区细则规定不同,以各地区为准。)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 7 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5% 。

  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50% 。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 300 元补贴。

  (二)男职工

  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男配偶假期工资 = 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 (天)× 10 (天)。

  三、知识普及:如何领取生育津贴?

  用人单位或职工要在分娩或终止妊娠后6个月内到社保机构进行办理,所需材料: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2.准生证,出生证和独子证复印件。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含职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产假起止日期)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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