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深圳生育保险政策

找法网官方整理
2013-06-09 16:29
导读: 摘要: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下面是找法小编为...

  摘要: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下面是找法小编为您整理的深圳生育保险政策内容。

一、深圳如何办理生育保险和领取津贴

一、深圳如何办理生育保险和领取津贴

二、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三、深圳市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四、深圳市生育费用如何报销?深圳如何办理生育保险和领取津贴

  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市外产前检查、分娩住院或计划生育手术的,需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凭以下资料到所属社保机构医保机构报销:

  1、医疗卡复印件(验原件);

  问:我有交医疗和生育但是没有办卡的这个可以否?

  答:没有办医疗卡(也就是社保卡)是不可以享受相应待遇的。如果卡在办理过程当中发生的产检或分娩费用需要到社保机构办理一个“参保回执”。不过我们一般会建议其拿着社保卡去就医。

  2、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如有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参保人本人的深圳开户银行存折或借记卡(中、工、农、建)复印件(验原件);

  4、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5、原始收费收据原件

  深圳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为维护生育保险基金安全,生育保险规定领取生育津贴需有连续9个月的缴费,避免选择性参保。

  为确保女职工合理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保险还确定了补支待遇原则:

  如参保职工分娩前连续缴费不足9个月,分娩之月后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职工的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

  补支标准为申报领取津贴之月,用人单位职工月缴费平均工资除以30天再乘以产假天数。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2)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 X假期天数)

  深圳市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对象:深圳户口育龄妇女,参加综合医疗保险的非深户育龄妇女

  保费:由企业缴纳,个人不缴纳。 深圳企业缴纳生育保险费比例为职工工资总额 0.5% (国家规定,最高不得超过工资总额的l% )

  最高支付限额: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 生育保险 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和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参加了深圳生育医疗保险,产前检查费用、分娩住院费用、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深圳生育保险可报销哪些费用?怎么报销?

  参加了深圳生育医疗保险后,产前检查费用、分娩住院费用、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深圳市生育费用如何报销?

  凡在深圳参加生育医保参保人,到市外生孩子均可回深圳报销。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先行垫付现金,回深后到社保窗口进行报销。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继续参加综合医疗和住院医疗保险(本月参保,次月1日开始可以享受);

  (二)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温馨提示:

  1.目前,综合医疗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均享有生育保险待遇,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暂未享受。

  2.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生育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十二条规定: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第十三条规定: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连续参加生育保险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参保人连续参加生育保险12个月以上的,其未就业配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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