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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现在有些比较头痛的问题需要大家来帮一下忙呀。。 问题描述:现公司是一家杭州的公司,在广州设立了当地办事处,那么我的工作地点在广州。公司是将人事关系委托给前程51代为管理的。社会保险都是在广州当地买的。现在己经生了宝宝了。现广州社保局己将我的生育补贴打给了前程无忧,但是无忧说这笔钱一定要先打给公司,再由公司支付给我个人。不能直接支付给我个人!但是公司的人事是超级变态的,根据公司以往的所为,是肯定存在扣下不发给我的可能的。郁闷中。 这笔钱的构成:是4个月的产假(剖腹产)工资,半个月的晚育工资,半个月的独生子女工资。再加上生育期间的营养费。 但是我公司只准我休3个月的产假,在产假期间只支付我900元,除去社保发到手才640。65。现广州社保局补给我的钱有18000左右。我现在己经在上班了。这笔钱到了公司的账上,公司如果是扣除代发的3个月900元的工资还算合理,其它的钱如果公司扣下了,或是不发给我,我该如何处理呀~~~~

民事相关
2009-02-03 11:30:5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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