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11-3 10:46 【字体大 中 小】【关闭窗口】 工伤医疗终结后一次性发放待遇
项目
计发基数
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本人工资
90%
二级
85%
三级
80%
四级
75%
五级
70%
劳动关系未终止又无法安排工作的由单位支付
六级
60%
生活护理费
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
生活护理一级
生活护理二级
50%
生活护理三级
40%
生活护理四级
30%
怃恤金(工亡职工家属享受待遇)
配偶
其他亲属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但总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