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明确规定:禁止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招收、使用16周岁以下少年、儿童和未受完9年义务教育的在校学生联合会做工、经商、当学徒。
法律咨询:用工单位接收未成年还拖欠工资怎么办
找法网律师解答:去找劳动监察
相关法律知识:
第十条 未成年工上岗前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未成年工体检和登记,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和承担费用。
第十一条 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各级工会组织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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