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第13号令)及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评价机构暂行管理办法》(陕安监管发[2004]3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授予西安市劳动保护教育中心等11家单位(名单附后)陕西省安全生产评价临时资质,并予以公布。
获得安全生产评价临时资质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上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评价工作。同时,请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省级有关部门给予监督配合。
陕西省安全生产评价临时资质单位名单
1、西安市劳动保护教育中心;
2、安康市九洲咨询评估事务有限公司;
3、横山县永安安全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4、汉中市安全生产评估咨询中心;
5、宝鸡市矿山安全卫生监测站;
6、西安绿宇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7、陕西众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8、陕西精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9、西安索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0、陕西绿舰安全评价有限公司;
11、西安华城科技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