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有效期

2021-09-13 09:2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劳动纠纷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劳动纠纷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一般来说,如果你生病很严重的话,会有一些医疗补助,它是受保人在疾病时享受的医疗服务。那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有效期呢?接下来由找法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有效期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有效期

  依《工保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

  对于五、六级伤残,用人单位应无条件予以安排工作,而且不受原定合同期限的影响,而伤残者无论在什么时候提出离职都不超期,都一样会得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二金的领取也不受工伤发生已过多长时间的影响。

  对于七、八、九、十级伤残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领取既可发生在合同期满终止后,也可发生在合同期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后,一样不受工伤发生已过多长时间的影响。

  如果索要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时发生纠纷,对方不给,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对于这种情形一样不与工伤发生时间的长短有关,而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有效期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除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按标准发给伤残津贴。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除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相关文件([2003]18号令)之规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计发标准为:五级伤残发给18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发生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下同),六级伤残发给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发给14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发给12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发给10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发给8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某工伤职工黄某被鉴定为“伤残等级六级”,工伤发生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1950元,他可以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950×16=31200元。

  三、如何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申请单位或职工本人携带规定资料本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

  2、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2)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3)工伤待遇申报表(可在医保窗口领取或者在当地人社局网站上下载);

  (4)劳动能力鉴定书原件;

  如有医疗费用,还需要医疗费用发票、诊断证明、病历资料(如是住院费用,则提供出院小结、费用清单)。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有效期的相关解答,综上所述,对于对方不给这种情形一样不与工伤发生时间的长短有关,而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劳动纠纷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59790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劳动纠纷律师团,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