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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范围包括哪些情形

2018-07-01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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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有时候,职工在工作期间可能一碰一撞便构成工伤,也有可能达到非常严重的地步才认定为工伤,归其原因是因为工伤认定的范围不同。那么,工伤认定范围是什么呢?具体包括了哪些情形呢?现在就由找法网小编来告诉你吧。

  工伤认定采取“不申请不认定”原则,但是不是什么受伤的情形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虽然工伤的表现形式有很多种,但是仍离不开工伤认定范围所包括的情形,因此找法网小编来为大家一一介绍,具体情形如下:

  工伤认定的范围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受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根据工伤申请的材料,需要补正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予以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材料完整的或者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为了申请到工伤赔偿,需要做好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作。因此,了解清楚工伤认定的范围,确定好是不是构成工伤,避免受伤索赔无门,有利于维护受伤职工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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