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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期间意外溺亡算工伤吗,赔偿多少

2016-09-06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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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职工并不只是在固定的工作场所办事,有的单位会派职工出差进行办事,在出差时,如果发生意外溺亡的,属于工伤吗?

  一、如果职工不存在其他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况,那其意外身亡,应被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应认定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也明确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14条、第15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二、因工伤亡补助具体参照标准:

  1.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

  2.供养亲属抚恤金发给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死者的亲属。

  其标准为:配偶每月按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中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加发10%。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者本人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48个月至60个月的金额,具体标准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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