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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工伤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2021-07-27 1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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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的,那么就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因工死亡的,那么直接赔偿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因此接下来将由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关于社保工伤意外死亡赔偿标准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社保工伤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社保工伤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二、工伤事故的报告流程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第一个工作日将《惠州市工伤事故报告表》提交至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提交方式:传真、邮件或网上提交。

  网上办理说明:

  1、登录工伤事故报告在线系统;

  2、进行条件自检、填写业务表单;

  3、上传所需的纸质材料扫描件;

  4、完成申请。

  审核:符合条件的,通过审核,状态在网上公布;不符合条件的,在通过网络告知情况。

  三、工伤维权的方式

  1搜集证据

  寻求证据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是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没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上岗证、工资条等。

  2、明确遭遇工伤单位的名称和住址

  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承担者;在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一般而言,单位也应承担部分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不知道用人单位的确切名称及地址,就无法确定追索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工伤,劳动者便无法索赔。

  3、明确单位是否已经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在发生工伤后一年内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工伤认定有确定的期限,超过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会受理,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也将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持。所以,劳动者不要轻信用人单位的虚假承诺,以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4、根据伤残级别计算工伤赔偿数额

  协商解决多发生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由于申请工伤认定有可能影响单位将来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或者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用人单位如果没有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后往往不愿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而是选择协商赔偿数额 。工伤职工或者亲属为了使工伤赔偿早日处理完毕,也会采取迎合态度。

  需要劳动者注意的是,协商不符合工伤赔偿标准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用人单位不同意补足的,建议劳动者采用劳动仲裁的方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咨询专业人士的建议

  如果劳动者选择协商解决问题,应多咨询医疗专家、律师等。条件允许的,由律师出面谈判工伤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职工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等。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您带来关于社保工伤意外死亡赔偿标准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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