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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应该怎么申报工伤

2021-03-19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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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很多岗位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有时候劳动者在上班的时候可能会发生工伤事故,这个时候劳动者是可以为自己申报工伤的,然后再去申请工伤认定,那么自己应该怎么申报工伤?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自己应该怎么申报工伤

  1、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4、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自己应该怎么申报工伤

  二、申报工伤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认为是工伤有提供这方面证据的义务)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二项规定,申请人应提交: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2、、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是否为工伤(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单位负责举证)

  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四十四条“职工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三、谁可以申报工伤认定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

  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义务的承担者,因而,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其所在单位应当首先履行工伤认定申请义务。

  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基本权利,但由于种种原因,工伤职工本人可能无力申请工伤认定,为了更充分地保障工伤职工行使权利,法律规定了配偶、父母、成年子女等也有权申请工伤认定。

  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专门性群众组织,当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时,如果职工的权益没有或者不能得到保障,工会组织应承担起为职工申报工伤的职责。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自己应该怎么申报工伤"等相关法律知识。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基本权利,劳动者可以按照规定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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