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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等级鉴定伤残标准

2021-07-17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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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工作中如果出现受伤的情况,要进行工伤等级鉴定,一般来说进行鉴定的时候要按照相关的鉴定标准来鉴定,那么工伤等级鉴定的标准是怎样呢?接下来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工伤等级鉴定伤残标准的详细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工伤等级鉴定伤残标准

  工伤级别鉴定标准就是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工伤等级鉴定伤残标准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1、用人单位、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在规定的时效内,向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同时告知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程序。

  3、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级行政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申请工伤认定时间

  1、申请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时间都是60日内。

  2、《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工伤等级鉴定伤残标准的相关内容,工作中如果出现受伤的情况,要进行工伤等级鉴定,一般来说进行鉴定的时候要按照相关的鉴定标准来鉴定,那么工伤等级鉴定的标准是怎样呢?大家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欢迎上找法网在线法律咨询平台,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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