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女士以及另外几名工友是连云区一商场的保洁员,虽然已经在商场工作了五年了,但是商场的负责人一直都说她们几个不是商场的正式工,不能为他们缴纳养老保险。为此,四名女工来到法院求助。
2005年9月至今年8月间,程女士等4名女工在连云区某商场从事保洁员工作,但在这5年时间里,商场一直以程女士等4名女工不是商场正式工为由,拒绝为她们缴纳养老保险金。今年,当4名女工想通过司法程序为自己讨回欠缴的养老金时,没想到已超过诉讼时效,劳动仲裁部门不予立案。无奈中,程女士等4名女工只好来到连云区法院求助。该院在立案审查时发现,在5年时间里,程女士等4名女工与该商场的劳动关系一直存续,劳动者的诉讼请求清晰。考虑到程女士等女工的生活确实存在困难,办案法官便与商场联系采取诉前调解方式,化解商场与4名女工之间的劳动纠纷。为此,办案法官多次到商场协商,最终使该商场为程女士等4名女工补缴5年的养老保险金及利息。
还好最终在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法官的调解下,商场最终接受司法调解,于11月3日为4名保洁工补缴了拖欠5年的养老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