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本人未在规定的时效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即丧失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从法律上说也就丧失了最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但如果其所在单位自愿履行应该由单位承担的责任,职工也可以享受到应由单位支付的那部分待遇。《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时效的规定,一方面有利于保障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另一方面也提醒工伤职工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以免超过申请时效丧失申请认定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