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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一定要走劳动仲裁吗

2021-08-25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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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所谓的工伤,指的就是员工在工作的过程之中,又或者是法律规定属于工作的范畴之中,比如员工上下班的过程中,出现了由于意外事故而出现了受到人身伤害的一种状况。那么,工伤赔偿一定要走劳动仲裁吗?找法网小编下面将为你一一介绍!

  一、工伤赔偿一定要走劳动仲裁吗

  工伤赔偿需要先劳动仲裁。

  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保险待遇发生争议,是劳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是前置程序。工伤不仲载不可以直接起诉,工伤需要依法进行工伤认定,根据工伤鉴定的等级对照《工伤保险条例》要求赔偿,需要走完劳动仲裁后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工伤赔偿一定要走劳动仲裁吗

  二、什么是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三、受伤后如何申报工伤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劳动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同时,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须携以下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按照前款规定应当向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

  以上是一篇关于“工伤赔偿一定要走劳动仲裁吗”方面的介绍,主要介绍了工伤赔偿是否必须走劳动仲裁,还有劳动仲裁的概念以及工伤以后申请工伤的步骤,对于工伤方面的法律问题,如果有必要的时候,建议找一下找法网律师代为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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