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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期限是多久

2019-10-24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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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我们知道,在日常工作当中发生工伤事故的例子并不少见,但是当发生工伤后,我们要进行工伤鉴定,如果鉴定没通过,法律中允许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的结论表示不服,而且不服之后也是需要当事人尽快采取措施来进行应对的,那么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期限是多久?阅读完以下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期限是多久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二、申请对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期限是多久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对保险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不服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在收到该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对不子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不服的或者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作出认定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时间届满后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因为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自然灾害等)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上述法定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期限是多久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它不仅涉及行政机关能否正确地行使其权力,而且还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否充分地行使其行政复议申请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应当自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起计算。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得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又做出相应的补充,该条规定;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

  2、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直接送达的,自受送达人签收之日起计算;

  3、载明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邮寄送达的,自受送达人在邮件签收单上签收之日起计算;没有邮件签收单的,自受送达人在送达回执上签名之日起计算;

  4、具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告知受送达人的,自公告规定的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5、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事后补充告知的,自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到行政机关补充告知的通知之日起计算;

  6、被申请人能够证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自证据材料证明其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

  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三、对工伤认定不服如何起诉

  第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下列工伤认定行政行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1、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决定;

  2、工伤认定决定;

  3、涉及工伤认定的其他行政行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其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受理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除工伤认定决定以外的其他工伤认定行政行为或者行政不作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的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期限是多久相关内容。综上,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找法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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