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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停工留薪期一般有多久

2018-05-09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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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企业职工因工受伤,所在单位肯定是要负责的,除了要赔付医疗补偿之外,还要在治疗和休养期间,支付正常上班工作时的工资福利待遇,这段期间,我们一般叫做工伤提供留薪期限,那么,工伤停工留薪期一般有多久呢?下面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停工留薪期限一般是多久?

  (一)《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规定停工留薪期限的长短,通常认为应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情以及医院出具的意见来确定,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

  (二)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停工留薪期一般有多久

  二、受伤到评定伤残等级时间相隔特别长的,如何认定停工留薪期限?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二款规定,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即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其原工资福利待遇应当从发生工伤之日起到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止。

  (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有约定停工留薪期限的,按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约定。

  (三)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三、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待遇

  (一)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遭受事故伤害前加班费之外的工资(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伤保险若干问题意见》);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12.12)>》。

  (二)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工资福利各地规定不同,一些省市规定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一些省市规定由所在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给生活津贴。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是否需要护理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建议,所在单位可以派人护理,也可以支付护理费由工伤职工自行找人护理。所在单位支付护理费的,所在省市有规定标准的,从其标准;没有规定标准的,参照当地同类情形护工标准或者按照所在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

  (四)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综上所述,工伤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停工留薪期具体多久,应结合工伤职工的伤情以及医院出具的意见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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