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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2021-03-21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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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过完年,很多员工都想要离职,然后另外寻找新的工作了,但是有些劳动者可能会想着要公司赔偿一笔经济补偿金之后再走,但是想要得到这笔补偿金也是需要符合条件的,那么给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怎样的?下面找法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形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可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给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二、经济补偿金时效

  1、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是1年,超过1年的不受理。

  2、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为1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拖欠劳动报酬的,适用特殊时效,即该1年起算点是从劳动者离职之日起计算。

  三、给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在《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的规定: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给付经济补偿金的规定"等相关法律知识。综上所述,我们知道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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