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法律问答

在成功面试一家公司后,我同意试用期为三个月,并在工作一周后的入职当天签署了试用合同,我对此不满,要求辞职。部门领导同意了,但人事部门现在说,我将签署正式的劳动合同,然后签署辞职申请,这样我就可以在试用期内拿到工资。这合理吗?我需要再签一份劳动合同吗?我如何获得报酬

2022-10-14 19:02: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由此可以得出,劳动者即使是在试用期内,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 一般来说,试用期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只签订试用期合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试用期”即为劳动合同期限。即使企业同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双方存在劳动关系,那么这种情况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就仍受法律保护。
    正确做法应是同新进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包含试用期的内容
  • 你好,首先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要注意约定试用期的问题。我国劳动法规定最长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接着就是工资的问题,对于薪酬以及奖金的给付方式要约定好。其次就是要求单位购买社保这个条款也要约定好。
    最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也要多注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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