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参加招标迟到损失1500万

2014-12-25 11:25
找法网官方整理
招标投标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招标投标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招投标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招标人的申请,依照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招标投标双方的主体资格和有关文件及材料进行审查,对整个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现场法律监督,证明...

  招投标公证,是指国家公证机关根据招标人的申请,依照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招标投标双方的主体资格和有关文件及材料进行审查,对整个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现场法律监督,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的一种非诉讼活动。招投标公证主要从法律角度审查、监督,帮助规范并完善招投标活动,保证每一个环节都建立在真实、合法的基础上,实现招投标的合理、有效、公开、透明。

  虽然看起来这种公证距离百姓生活比较远,但是和支撑百姓生活的各个行业都息息相关。因为现在社会发展越来越快,招投标公证也越来越多。而招投标公证,也有很多讲究,有不少注意事项,其中一条就是不能迟到,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

  前几天,某居住社区中心桩基工程招标的项目,距离投标截止时间还有五分钟,已经来了23家投标单位,开标室坐满了黑压压一屋子的人。这时,一位投标人不急不忙踱着步进入了开标室,公证人员看他两手空空,就问他投标文件呢?他说在另一个同事手上,人在楼下停车,马上就到。公证人员提醒他注意时间,迟到的话就不予接收投标文件了。他说:“不是两点半截止吗?还有半个小时,早着呢。”其他投标人告诉他,招标文件已经更改,时间改成两点截止了。他赶紧打电话给同事叫他快点上来。结果,在公证人员拨打12117报时电话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已到后一分钟之内,一个人抱着一堆标书匆匆跑进开标现场试图递交文件,招标人现场不予接收。这家投标人说,我们就迟了几秒钟,而且已经有人提前到达现场了,就通融一下吧。公证人员表示应当严格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拒绝接收任何材料,保证竞争公平、程序正义,这是对招标人负责也是对其他投标人负责。该投标人懊恼不已,大呼可惜,之前辛苦制作的投标文件都没有被拆封。而失去这次中标机会,该企业直接损失1500多万,教训不可谓不深刻。而公证员告诉记者,每次在招投标的开标现场,公证人员总要反复提醒投标人注意招标文件的时间规定。尽管如此,还是会遇到糊涂的投标人,因为事前没有仔细研读招标文件,遗憾失去了竞标的机会,给企业带来巨大损失。

  公证员点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公证员在此提醒广大投标人,事先一定要仔细研读招标文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同时对照招标文件要求提前准备好开标需递交的材料,尽量早一些到达投标现场,不要因为本来很容易避免的小失误而造成令人遗憾的大损失。

招标投标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85864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招标投标法律师团,我在招标投标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