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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缴信用卡推广费的通知

2011-01-21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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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市分行:根据万事达卡国际组织要求,为进一步拓展中国信用卡市场,万事达卡国际组织与总行达成协议,建立万事达信用卡推广基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你们:一、市场推广年费已由总行划缴。二、按发卡量每张卡2元,由发卡行缴纳。三、接此通知

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广州市分行:

  根据万事达卡国际组织要求,为进一步拓展中国信用卡市场,万事达卡国际组织与总行达成协议,建立万事达信用卡推广基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你们:

  一、市场推广年费已由总行划缴。

  二、按发卡量每张卡2元,由发卡行缴纳。

  三、接此通知后,请即按1991年1月1日至6月30日的发卡数量,每张卡2元,将款划至:

  户 名:万事达卡国际组织北京代表处。

  开户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北京西四支行。

  帐 户:261934-6

  199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发卡量费用,于1992年1月划缴。

  四、每次划款后,须将划款时间、金额报告总行筹资部。

  四、该协议为总行与万事达卡国际组织签字。各分行可支配本行缴纳总额的80%,但须列明使用范围报总行核准,并由万事达卡组织确认后,方能支付。

  附件:

协议书

  根据万事达卡国际组织的要求,为进一步拓展中国信用卡市场,向持卡人及特约单位提供更完善的服务,万事达卡国际组织(MASTERCARD INTERNATIONAL INC.,以下简称万事达卡)与中国四大专业银行(以下简称银行)经友好洽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投入基本信用卡市场推广年费人民币20万元,由四大专业银行平均摊分,即每间专业银行支付人民币5万元,另按每间专业银行发卡数目每张卡片提取人民币2元。

  二、万事达卡在各银行开设一万事达卡/银行专户,该专户由万事达卡代为管理。银行需要使用该专户时可列明使用项目范围,并由万事达卡确认后支付。

  三、费用分配比例,用于各行支配的费用比例不低于80%,另20%用于统筹使用。

  四、缴费日期:基本信用卡市场推广年费将于1991年7月1日以前一次缴交,发卡数目费用则分两次缴交,第一次为1991年7月31日(按1991年1月1日至6月30日发卡数目缴交),第二次为1992年1月31日(按1991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发卡数目缴交)。

  五、本协议为万事达卡国际组织与银行签定的内容一致的统一协议。

  六、本协议现暂定实行一年,一年后可根据各行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调整,再行议定签约。

  万事达卡国际组织          中国银行  曹其祥

  蒋鸿福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刘建民

  中国工商银行  李树侠

  中国农业银行  林中杰

  1991年5月30日     1991年5月30日

  (名次排列按加入万事达卡国际组织先后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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