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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离婚当事人一定要回国吗

2021-04-25 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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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在涉外婚姻中,如果一方想要离婚,但另一方在国外时一般是无法协议离婚的,这时坚持离婚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将传票送达给被告的,那么,涉外婚姻离婚当事人一定要回国吗?下面就跟着找法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涉外婚姻离婚当事人一定要回国吗

  涉外婚姻离婚当事人最好回国,如果被告不能回国,则可以告知其办理相关的委托代理手续由代理人代为参加诉讼。

涉外婚姻离婚当事人一定要回国吗

  二、涉外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涉外离婚诉讼,是指离婚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者他们之间民法典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存在于国外,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向我国法院提起的诉讼。

  涉外离婚起诉流程基本就是在协议离婚无果的情况下,先根据自己的情况,拟写涉外离婚起诉书,找到有管辖权的法院递送涉外离婚起诉书,提交证据、证件、证明材料,这还包括委托律师等事项。法院要走的流程一般包括:立案受理——文书送达,答辩期——法院调解——一审审理(简易程序、普通程序)——一审上诉、二审审理。这个流程不包括撤诉、缺席判决等情形,具体需要根据个案来分析。

  三、涉外离婚管辖权的确定

  1、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

  2、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我国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3、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4、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6、涉港、澳、台的离婚案件的管辖,可比照涉外案件处理。

  7、双方当事人均是外国人的,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是在中国的,我国法院有管辖权,如果双方的婚姻缔结地在国外,此时我国法院一般不受理;如果双方达成离婚协议的,我国法院可以受理管辖。

  8、夫妻双方均为留学生,他们要求在国内离婚的,应由国内原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9、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国内公民离婚的,应由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0、中国公民同在华的外国人要求离婚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不在国内,应由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1、出国人员同国内一方离婚的,应由国内一方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应由出国前一方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2、夫妻双方均为华侨、外籍华人,或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外籍华人,如果原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可以向原结婚登记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他们是在外国办理的结婚登记或举行的结婚仪式,现已回国定居的,可以向被告方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涉外婚姻离婚当事人一定要回国吗的相关内容,在涉外婚姻离婚案件中,作为当事人最好是可以到庭的,但是如果当事人实在无法回国,也是可以委托代理人来参加离婚诉讼的,若您还有什么法律疑问,建议咨询找法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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